廖伟棠:向弱者抽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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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喊叫声压过了警笛声,它们重又在他脑海里搅动和生存,他在再一次杀死露……血在他右边的袖子里,顺着他的身体往下淌,他渐渐精疲力竭,接着,他又战栗起来,因为他又感到了恐惧。”
这段来自鲍里斯·维昂的争议小说《我唾弃你们的坟墓》(这部小说与前几年袭用此名的电影无关)尾声的描写,写的虽然是上世纪中一个黑白混血儿李·安德森杀死一对白人姐妹之后逃捕的情形,却让我想起上星期的杀人者弗拉纳根的最后一刻。
美国前黑人记者弗拉纳根8月26日在WDBJ-TV直播期间,枪杀女文字记者帕克与男摄影记者沃德,其后自杀,因为枪击片段被直播,震惊一时。突兀看来,弗拉纳根对两位同行并无充分的谋杀动机,甚至当新闻披露他在犯案两小时后传给ABC新闻的二十三页的遗书,他对犯案动机的解释也是牵强苍白的。
WDBJ-TV表示:“四十一岁的弗拉纳根任职约一年多,两年前被开除;遇害女记者帕克一年前才到职,未曾与弗拉纳根共事,男摄影记者沃德曾与弗拉纳根搭档。”尽管如此,弗拉纳根却曾在个人推特上指控女记者帕克曾有种族歧视言论,并不满沃德跟帕克合作。
遗书里弗拉纳根将今年六月中旬南卡罗莱纳州发生的黑人教会枪击案视为促使他犯案的引爆点,他说,黑人教会枪击案让他极其愤怒,他甚至把受害者的名字缩写刻在他自己作案的子弹上。遗书还尽情列举个人的不满,尤其指出曾被黑人男性与白人女性攻击、且因为身为黑人男同志而遭刁难,以及在工作中饱受种族歧视与性骚扰;他也谈到生活上的不顺,在财困时曾从事男性性服务工作。
这一切都让我想起李·安德森——这个俊美、健硕、长得几乎看不出来有黑人血统的混血男子,在《我唾弃你们的坟墓》一开始就立志报复白人,他比弗拉纳根有更充分的理由复仇:首先、他的弟弟因为与白人女孩恋爱而被女孩家人私刑杀死;他的兄长是黑人牧师,因为对白人霸权稍有微词便被毒打,最后失去家园;而他自己在少年时曾充当一名同性恋者的仆人,不时沦为泄欲对象。
这样的背景与故事急速的发展,从类型小说的角度来看是非常好看的,大量的情色和暴力描写更直接导致了该书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成为禁书——其实更令人恐惧的是书中那种貌似理直气壮的复仇意识。《我唾弃你们的坟墓》在写作风格上与维昂其他名作一脉相承,迅捷、凌厉、布满精心控制下的即兴快感。毫无疑问这也与维昂吹奏的爵士乐小号的be-bop风格相若,这构成了《我唾弃你们的坟墓》最前卫的部分。
▲法国作家鲍里斯·维昂
但情色和暴力,在此书中并非一个前卫的表现,它们以法国前卫文学(如萨德、罗伯特-格里耶)惯常的挑衅姿态出现,并且戴着反种族歧视的政治正确面具,实际上主导全书的是李·安德森把女性视为玩物、仇恨寄托对象的一种原始思维。
李·安德森在第一次见到露和简姐妹的时候就确定了把她俩作为报复对象,不是因为她俩曾经对黑人实施过实际的歧视行为,而是因为她俩勾起了李·安德森的欲望,这欲望混杂着性欲和孩子般的对美好事物的毁灭欲。
连李·安德森本人也知道这报复立不住脚,因此他听到露在闲谈中说到“我讨厌黑人”的时候,他喜出望外,获得了日后虐杀露的一个基本借口。他不断在臆想中赋予自己行为一种正义的意味,但他行为本身出卖了他:且莫论他残杀两姐妹的手段之极其暴虐,而是他选择施行“正义”的时机,恰恰是当自己置身强者的位置可以恃强凌弱之际。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鲁迅先生这句话在近年我们社会的许多弱势复仇事件中常常可悲地应验着。被盲目的文艺评论家和同时代“反叛”青年定义为“硬汉”的李·安德森,其实就是这么一个怯者。
如果他有义愤,他应该在目击不义的当时行动制止,而不是事后蓄谋施予他者。李·安德森的弟弟遇害的时候,他不在场,但他知道是白人女孩的父兄施暴的,他却从来没想过直接向这两人报仇;另一关键场面是白人纨绔子德克斯特带他去嫖黑人雏妓的时候,他目睹德克斯特对十岁女孩进行性虐待,他心里不舒服但没有加以制止,甚至为了不被德克斯特怀疑自己是黑人,也玩弄了另一个雏妓。最后,他向露和简姐妹下手,先诱使两人都爱上了他,后者甚至怀上了他的孩子,因此对他毫无防备心理,因此他得以轻而易举抽刃向之。
这样一个怯者一度被五十年代反叛青年视为反种族歧视的英雄人物,也是那个时代无数可笑事情之一。也许是这种象征意味的认同所导致:李·安德森认为自己杀死露和简,是一个黑人在报复白人社会,后者施于黑人族群的暴虐远远大于李·安德森个人施与白人两姐妹个人的暴虐。
然而在一个人本主义者眼中,李·安德森的谋杀,就是一个男人对两个女孩的谋杀,勿论肤色。如果算上该谋杀中大量的性侮辱行为,我们还能看出李·安德森潜意识里严重的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就算不比种族歧视更令人难以接受,起码也应该是同等的。
弱者并不天然正确,更何况李·安德森是弱者族群里的强者(他的体质、社交能力、音乐才华都相当出色)。判断一个人行为的正当性应该从他具体行为而不是出身背景等判断,否则你和白人种族主义者有什么分别?而且我们知道,在大半个世纪之前,性别歧视比种族歧视更普遍存在,即使是最贫穷的黑人家庭中,女性也肩负着更重的生活压力和面对着更被动的命运。这点我们也毫不陌生,我们知道,即使是中国山区里最贫穷的家庭,虐待起他们从人贩子手里买回来的媳妇都是毫不留情的,因为后者,比他们更弱。
弗拉纳根的谋杀,无疑也是向弱者抽刃的行为。他没有去报复一个类似黑人教会枪击案枪手那样的白人至上主义者,而是向对他毫无防备的两个记者开枪,而记者恰恰是可能使他的冤屈得以伸张的人。至于小说家鲍里斯·维昂,他所作的只是完成一部挑衅性的小说,可以说他同时质疑的是制造李·安德森的社会和李·安德森本人,不过后来人各取所需,很多人学会了那种转移族群痛苦成为自我放纵的借口,比如说日后日本的太阳族,石原慎太郎所写《太阳的季节》的自私、《干花》的妄为都是那种片面的发扬。
加缪说过:“痛苦是个人的,一进入反抗行动,痛苦则成为集体的。”但反过来说,痛苦是集体的,一旦进入“无差别”的复仇,痛苦终将囿限于自身,使“反抗”本身的正义也瓦解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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